张东升:收入分配改革是社会利益格局变革的形式
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升在本月19日—20日在京举行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讨会上说,我们要抓住机遇,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在发展中更好的解决收入分配问题。
郭建华:“年金管理将设亮牌制度 今年完成行业移交”
《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题为《年金管理将设亮牌制度 今年完成行业移交》的文章,文章中说到,1月19-20日,国资委主办国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讨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司郭建华处长,对2007年企业年金的重点工作——社保机构经办企业年金的市场化移交成果做出总结。郭建华介绍,2007年,按信托模式规范运作的企业年金增量达400多元,加上已有的900多元,截至2007年底,我国规范运作的企业年金总量已达1300多亿元。2008年,劳社部把加强对企业年金的建立和监管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要防止出现新的分配不公,体现激励和公平。
“积极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
林岱仁发表了名为《积极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文章,作者认为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按照党中央、保监会和集团公司党委的安排部署,公司党委组织全体员工对十七大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发展永无止境,奋斗未有穷期。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将继续认真扎实地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谋划新思路,提出新举措,推动新发展,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把公司建设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为打造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国有股增值部分补充社保 让全民受益”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发布会上提出,应合理使用国企上市后国有股增值部分,建议将其中部分用于社保支出,让全民受益。
他认为,国有资产增值是国家长期投资和长期的优惠政策造成的,这种增值收益应该有一定比例返还给全民,而最好的方式就是用于社会保障支出,以切实解决社会保障所积存下来的问题。
“信托式年金与契约式年金的和谐共生”
《上海国资》刊登了题为《信托式年金与契约式年金的和谐共生》的文章,文章中指出,我国实行的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统一政策,强制实施,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其覆盖面较广,原则上适用于各类企业。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由国家指定或规定的商业运营机构进行管理,由企业自愿参加,按照完全累积式的运行方式,建立企业与员工个人账户,在法律规定的领取时间对账户内累积的金额进行领取。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它由国家宏观指导,职工自愿参加,选择管理机构,目的是使职工退休后生活能够过得更好。第一层次主要体现了国家对职工利益的强制性保护和职工平等的社会保险权利,第二、三层次因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不同而有所差别,体现效率原则。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已经越来越受到企业和社会的重视,它可以使职工在按国家规定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再增加一些,直接体现了一个企业对员工福利的关切,有利于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从而直接影响了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忠诚度。
“俄罗斯创建国家福利基金的启示 ”
郑秉文在文章《俄罗斯创建国家福利基金的启示》中说到,2008年2月1日,俄罗斯的主权养老基金——“国家福利基金”(NPF)将正式成立并运转。在主权财富基金如日中天,成为国际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之际,俄罗斯将成立仅四年的主权财富基金改组为主权养老基金,旨在应对其国内日益尖锐的老龄化问题和人口危机,为未来的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财富和更多的储蓄,而不是将其仅仅用于当前发展。这既是迫于老龄化压力,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战略措施,又是顺势解决石油外汇收入的一个渠道,可谓两全其美,其中的积极意义值得我们深思。
“国有股增值部分补充社保 让全民受益 ”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发布会上提出,应合理使用国企上市后国有股增值部分,建议将其中部分用于社保支出,让全民受益。
他认为,国有资产增值是国家长期投资和长期的优惠政策造成的,这种增值收益应该有一定比例返还给全民,而最好的方式就是用于社会保障支出,以切实解决社会保障所积存下来的问题。
“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思路 ”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刊登了名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思路》的文章,文章中写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复杂性和我国国情的复杂性要求在国家层面统筹协调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一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社会保障法》,赋予养老保障制度明确的法律地位,保障公民权利;二是统筹各项养老保障政策和管理体制,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总体推进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三是实现"管、办、监"相分离,建立完备的监管体系,明确各监管机构职责,充分调动社会监管力量,保障各项制度的安全、平稳运行。
“运用商业保险“分流”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压力”
《金融时报》上发表了名为《运用商业保险“分流”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压力》的文章,在该文章中全国政协委员冯晓增表示,我国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高速发展,财政实力已大幅增强,政府已具备了支持和鼓励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财政实力。他建议政府在完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研究推出对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
“适度提高年金中股票权益类投资比例”
安信证券吴小武发表了名为《适度提高年金中股票权益类投资比例》的文章,在文章中他说到,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存量规模达到1200亿元。2004年5月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加强了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办法规定债券品种不超过50%,股票权益类投资不超过30%,现金、票据等流动性资产不超过20%。可以说这种投资工具和比例的选择,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是同我国的宏观金融环境、监管能力和企业的微观治理水平基本相吻合的。但是就企业年金的权益类资产不能超过30%而言,笔者建议上限应提高。
“保险业面临的发展前景仍然很大”
《新浪财经》发表了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姚鸿名为《保险业面临的发展前景仍然很大》的演讲,在演讲中作者说到保险资金现在从目前来看,保险资金从量来看并不是很大,但是质量非常好。企业年金等,这个保险到底应该由自由市场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还是由政府保险人提供。这个问题在一些发达国家,包括美国、日本、西欧国家它的答案是说不清,两者兼备。所以我的主张就是国外这样,作为社会保险的资金,是有一个信托基金,然后在自由市场上运作。
“年金管理着眼长期投资”
《第一财经日报》刊登了名为《年金管理着眼长期投资》的文章,太平养老总经理杨帆在文章中表示,对于第二批机构进入年金市场所带来的竞争,目前还不明显。因为年金业务在国内来说是新兴的领域,很多东西需要慢慢积累,把一些混沌的东西变成专业流程固化下来。目前在年金市场上机构是充分竞争的,很多机构现在虽然取得了资格,不过市场环境一旦出现变化,这些机构也很可能放弃年金业务,第一批取得资格的机构里也出现过这种情况。我们的盈利模式跟寿险公司类似,都有一个投入期,在达到盈亏平衡点之后会进入一个持续稳定的盈利周期,其中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成本的问题。
“建立“主权养老基金”与外汇储备分流的战略部署”
《国际经济评论》刊登了郑秉文名为《建立“主权养老基金”与外汇储备分流的战略部署》的文章,文章中表示中国建立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是过多的外汇储备条件下不得已而为之,中国投资威胁论重新抬头是自然的。主权养老基金是主权财富基金的孪生兄弟,他们相辅相成,互通有无,既可对庞大的外汇储备进行二次分流,又可防止中国威胁论;既可用以应对老龄化,又可提高外汇储备收益率,分散其风险。文章对国外主权财富基金和主权养老基金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了对比和展望,对主权养老基金这个崭新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和分类,对俄罗斯2008年2月1日改组建立的“国家福利基金”的战略意图进行了剖析,在对中国建立主权养老基金的现实性与可能性进行制度条件分析之后,提出了建立2只“储备型”和1只“缴费型”主权养老基金的三足鼎立的政策建议,提出在相当时期内中国统账结合制度下统筹资金难以建立“缴费型”主权养老基金。
“养老保障面临市场化抉择”
《中华工商时报》近日发表了名为《养老保障面临市场化抉择》的文章,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文中表示,为应对因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导致的养老保障财务危机,世界各国对原有养老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重新调整了政府、市场、个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目的是通过市场的效率来弥补政府的不足和失灵。在这多支柱保障体系中,商业保险公司都可以通过市场的方式发挥其不同作用,力求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企业年金资格审批应简化环节”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总裁吴焰在近日《人民网》发表的名为《企业年金资格审批应简化环节》的文章中呼吁,我国保险业已基本具备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有能力参与企业年金管理,没有必要在企业年金这一项业务上另设审批环节。对此,大部分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赞同。一些被访者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规模还不能满足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的发展需要。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缓慢,主要是因为企业年金管理模式存在缺陷,限制了企业年金的发展。
“养老险“小水缸”式运作不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黄鸿明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为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的问题,应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统一建账标准;还要做实个人账户,为人员跨地区流动创造条件。长期以来各地养老保险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小水缸”式运作,大家都紧紧盯着自己“小水缸”里的水,生怕“肥水流到别人田”。目前养老保险“小水缸”式运作不合理,必须加大转移的基金量,以减轻调入地的基金支付压力。
“社保退休金一定低过机关?呼吁推行“年金””
在《羊城晚报》日前发表的文章中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教授认为认为,目前机关与企业两种完全不同的养老制度,确有改革的必要,但其出路未必就是要将机关的退休待遇拉下来,而更应着眼于让企业养老保险也能体现效率,使部分领社保的退休人员,其待遇也有可能高于机关退休人员。这需要“多条腿走路”,通过企业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来解决。效益好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拿出一部分钱来建立基金,退休时成为基本养老金的重要补充。按发达国家的经验,两者加起来替代率可达到80%以上。目前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并不多。申曙光表示,除了企业要有这种意识,也说明现行规定有关企业年金的出资比例、税收优惠等并不足够。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国务院强调待遇要平稳衔接,建立职业年金,正应成为推进相关配套的契机!
“应对“未富先老” 构建多层次养老险制度 ”
《中国保险报》在其发表名为《应对“未富先老” 构建多层次养老险制度》的文章中写到,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吴嘉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打工,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加重了农村中“未富先老”的现象,实行多样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和农村灵活就业人员这类能够交纳一定养老保险金的农民实行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对有一定耕地使用权的农民,可用其拥有的一定面积的耕地使用权作为养老保险的资产,只要其在申请养老保险时能够出示使用权证明,并愿意将使用权上缴政府的,可以用财政资金发放养老金;对无耕地、无纳费经济能力的年老农民,国家要通过财政支出这一非纳费形式为其办理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行业既需要竞争,也需要合作
2008年2月29日至3月1日,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南中心在成都举办企业年金培训,太平养老西南中心负责人罗鸣理先生主持了培训。太平养老云、贵、川、渝三省一市全体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得到了太平养老保险总公司的积极指导和支持。2月29日,中国养老金网企业年金专家、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客座教授、杨老金博士受邀做了“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空间与行业竞争合作态势”的专题演讲,杨老金先生指出企业年金行业目前处于发展的良好时期,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既需要竞争,也需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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