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有报导称,企业年金移交工作走在前列的深圳,在截至目前三个月的移交过程中,“没有任何亏空”。深圳的地方企业年金规模次于上海,在国内位列第二。深圳较全国在出台移交办法上是先行了一步,上海也是继深圳之后才制定初步意向。“深圳模式”中的做法和上述两条原则基本吻合,对于其能否复制到全国,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还要看各地的实际情况。”
4月,宁波首家养老保险公司——平安养老宁波分公司日前开门纳客。其主要经营的企业年金业务受到了宁波企业的关注。这不仅意味着宁波市保险业有了企业年金专业运作机构,而且给广大企事业单位员工投保补充养老保险辟设了一条新渠道。
4月,齐齐哈尔市企业年金制度推进工作会议4月9日下午召开。会议明确,企业年金制度即将在齐市全面铺开。
4月,随着威海市区某网络公司的企业年金试点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威海市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终于“破题”。
4月,在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等举办的全省企业年金推广会议上,湖北省30多家大中型骨干企业相关负责人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此外,与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8%相比,湖北省目前执行的企业年金政策是,所缴金额最多为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2.5%,因这部分钱可享受税前列支优惠政策,所以它无疑是一种很好的避税手段。另外,因它最后归并到个人账户,不参与企业破产清算,也可增强职工的“安全感”。
5月,在陕西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今年,陕西省将进一步推进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强化企业年金基金监管。
5月,借新疆出台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之机,昌吉州党委和政府选择了38家重点企业,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制度。从昌吉州企业年金业务工作会议上获悉,自治区出台企业年金税收政策:企业每年所缴纳的企业年金资金,在企业员工工资总额4%(含)以内的部分,可以在税前列支;个人缴费在4%(含)以内,可在税前列支。
5月,千呼万唤的企业年金制度本月起在无锡率先启动。首批有45家企业加入企业年金试点网络,这些企业的职工退休时,将获得两份养老金。无锡市最近正式批准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工行、交行、招行、建行、中国人寿等7家管理机构,在无锡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海力士-意法半导体公司、尚德太阳能、一汽锡柴、红豆集团等45家企业被列为首批试点单位。
5月,从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了解到,从今年开始鞍山将全面推进企业年金制度。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目前鞍山已经有一家企业在正式运作当中,另外有两家企业已经形成运作方案。
6月,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从即日起,劳动厅将对企业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及管理方面加强监管。凡是未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报备手续,未获得企业年金方案复函和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的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月,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为各地企业年金移交工作排出了详细的“进度表”。
6月,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远飞表示,预计未来几年广州地区每年将有30亿元的资金用于建立企业年金,并鼓励企业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6月,从新华保险主办的“2007湖北企业年金政策与实务研讨会”上获悉,湖北省已经有近1300家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企业年金,参加人数达5.5万人,劳动保障部门表示,此前建立的企业年金将于2007年底前全部移交具备资格的管理机构运作,实在有困难的个别企业,最迟应在明年完成移交工作。
6月,江西保监局与劳动及财政部门协调企业年金发展问题。
6月,在一个由中国工商银行和太平养老保险举办的“广州地区企业年金战略发展研讨会”上,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直言:“广州大多数企业符合建立企业年金条件,如果有能力而又不考虑建立企业年金,实际反映了企业对员工和人才的态度问题”。
6月,扬州市企业年金管理实施意见正式出炉,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6月,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原有企业年金基金移交委托管理协议。此次移交共涉及长春、四平和通化等六个地区的300多户企业,年金基金640万元。它标志着吉林省企业年金业务向管理服务规范化、投资运营市场化迈出了关键一步,对吉林省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