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政务公开办法》,其中明确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数量、程序和认定结果,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名单”列入政务公开的范畴。该办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传闻中的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已经吊起不少金融机构的胃口。2006年,第二批机构名单和企业年金相关实施细则必将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为闪光灯关注的焦点。
自05年末,保监会在各种场合强调保险产品创新的重要性。2005年年末,保监会公布的《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将于2006年7月份正式实施。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保险行业产品创新的重要方向。
1月12日,银监会推出《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四部实施办法,这些办法对银行从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的业务资格及资格审批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继2005年8月,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之后,2006年1月中旬,财政部向二十几家财政部直属金融机构下发了《关于国有金融企业试行企业年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在10天左右的时间内将反馈意见书呈财政部。
在《征求意见稿》中,财政部明确了直属金融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几大原则,如保障性与激励性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等;及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如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基础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等。
在丙戌年春节近在咫尺的时候,推出《征求意见稿》。财政部要求各金融机构在10天左右的时间呈上反馈意见。这意味着,提出反馈意见将是各直属金融机构的领导春节长假后的第一项工作。财政部对其直属金融机构建立企业年金的态度已经尽在不言中。
某著名财经报纸撰文指出:《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金融机构在设计企业年金方案时,重点解决一些问题,如激励机制和历史遗留问题。具体而言,《征求意见稿》要求试行企业年金的企业应该兼顾新、老退休人员的福利保障水平。
2006年2月7日,劳动保障部复函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中央企业,同意他们报送的企业年金方案,并要求他们认真组织实施,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劳动保障部反映。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5年12月,劳动保障部下发《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一些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陆续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备案。
首批三家央企获批建企业年金表明规范的企业年金运作正式起步。企业年金操作涉及不同的环节和流程,首批央企方案的批复,使得新的制度平台基本搭建完毕和通畅。另外,因财政部是人保控股公司的出资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资金支出、高管人员薪酬待遇等方面的事情都要获得财政部的批准。据悉,人保财险股份公司的方案获得劳社部批准后先不运做,待得到了财政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各方面的批准后再进行实际的操作。而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也是持支持态度,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已经写在了《征求意见稿》中。
2月份,财政部养老保障处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企业年金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三是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四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发育。
日前,国资委发出《200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企业用应付福利费与应付工资节余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在基本情况表中不反映为全年应发工资总额与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指标,在人工成本情况表中不反映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标。该通知的出台,意味着建立企业年金不会影响中央企业财务报表的成本数据。
3月份,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对发展企业年金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指出:企业年金唱主角只需三五年。郑功成认为,税收优惠是一个政策环境的问题,随着国家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监管力度的逐渐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越来越成为企业年金发展的推动力,成为个人和企业合理避税以获得更大经济利益的手段。同时,郑功成强调,要明确雇主与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企业年金不是企业的包袱,而是企业为员工理性构建的一项长期福利计划。企业应该认识到建立企业年金是社会责任。这是企业年金能顺利发展的社会环境。
全国保险学会会长戴凤举委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建议,对商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给予税收优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马明哲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提案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障体系》。他认为,庞大的资金缺口一直是困扰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最突出的瓶颈问题。在提案中,马明哲建议,要切实解决资金缺口,促进企业年金加快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应针对个人缴费部分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在年工资总额1/12(8.33%)以内的,允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列支,同时实行"延迟纳税"制度,除在缴费环节实行税收优惠以外,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待领取时再予征收。这样,才能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公司董事长王宪章提出《关于完善企业年金发展政策的建议》。王宪章认为,养老问题是长期困扰许多国家的一个社会性难题,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解决好的一个现实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具有基数大、增幅快、高龄化比例高、地域差异明显等特征,原有的现收现付制已经无法提供足够的养老金支付,使养老问题变得十分紧迫而严峻,给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严峻挑战。
3月份,国务院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企业年金。
从国务院到各部委,企业年金的多方合力,势必推动企业年金迅速发展。
4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本月正式启动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在未来五年,欧盟将投入2000万欧元作为项目支持和劳保部展开合作,内容涉及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企业年金等30多个课题研究;
4月,劳动保障部公布06年工作要点,发展企业年金赫然在列。06年工作药店指出,完善企业年金配套实施办法,研究支持企业年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推进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管能力建设,探索企业年金基金市场监督的有效办法;
5月,新华社记者近日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今年下半年,监管部门进一步改善支持机构投资者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制定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企业年金进入资本市场,这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月,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联合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在清华大学召开了《企业年金与工会责任和作用》课题论证暨专题研讨会。会议由保障部副部长刘海华主持,清华大学杨燕绥教授对课题报告进行了全面介绍和阐述;
6月,国务院通过《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引起保险业极大关注。该意见指出:保险业应当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提高员工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精算、投资、账户管理、养老金支付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拓展补充养老保险服务领域。
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的相关人士在光大银行举办的“企业年金新产品发布暨客户答谢会”上表示,不久将有新的年金政策出台,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一起研究税收优惠的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标准。基金管理司的相关人士指出,现在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针对个人消费主体,企业作为消费主体还没有优惠。另外,企业年金的运行有三个环节:缴费环节、投资环节和领取环节,目前只在缴费环节有税收优惠。而在众多机构关心的投资过程没有税收优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对税收优惠制定统一的标准和实施细则,加强税收管理的规范性。这个实施细则主要是针对如何实施税收优惠、什么样的企业才能得到优惠以及具体该怎样优惠;
6月,在中国建材集团2006年人力资源工作会议,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五处处长鲁斌、企业分配局分配调控处处长殷长波分别就“中央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中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和“企业分配调控问题”做了专题讲座。国资委有关领导的讲话显示,国资委对央企建立企业年金的态度趋向积极。
上海发生社保大案,上海年金中心34.5亿元资金被福禧投资公司挪用。中央派出调查组彻查上海社保案,目前:1、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2、免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秦裕;上海市委办公厅主任受调查。
9月23日、24日,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宣部、外交部、发改委等33个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共同组建。首届年会的主题是“和谐社会与社会保障”。首届年会还为此专设了企业年金专题论坛。
到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到2.4万多家,参加职工900多万人,积累基金680亿元,资金量比2000年增长了256%,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相继建立企业年金,其示范带动作用非常明显。中国从1991年到2000年底,只有1.6万多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560万人,基金积累191亿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鼓励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会上表示,作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之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发展企业年金是完善社保体系的内在要求。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基础,企业年金作为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企业年金是社会和谐的助推器,是基本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企业年金计划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还能够形成长效激励的机制,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企业年金有助于解决制度转轨带来的遗留问题。企业年金市场促使各类机构不断创新管理模式。企业年金市场培育和监管要同步推进。第一,加强宣传是推进企业年金发展的重要任务。年金的源头和落脚点都在企业,要使这项工作得到比较快的发展,首先是要加强宣传。第二,保护受益人的利益是取信于民有效手段。最后,功能监管是保证年金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只要各方面齐心协力就可以保证基金安全,使企业年金保值增值让广大员工真正得到实惠。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7点设想。
1.企业年金的受托人为纳税义务人,履行企业年金的各项纳税义务,包括实体义务和程序义务。
2.企业支付的年金缴费。原则上应当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列支,但为了避免企业利用年金计划避税,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必须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
3.个人支付的年金缴费。个人支付的年金缴费原则上应当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在个人领取年金时,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个人利用企业年金计划避税,必须对个人缴费设定一定的标准,根据当前人民生活水平,税前扣除额可定为400元/月,以后可以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相应调整。
4.企业缴费到个人账户环节,企业缴费不作为职工当期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年金投资经营所得分配进入个人账户后,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6.投资管理人运用年金投资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投资管理人因为受托从事企业年金投资活动而获得的管理费(含代理费、佣金、手续费)等,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7.退休职工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时,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虽然区分收入来源的性质征税会更为公平,但是在实际税收征管中难度很大,并且由于个人和企业缴费在缴费环节免税,因此对养老金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比较适宜。
9月初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企业年金运营向市场化转型,社保机构将完全退出。存量年金2007年底前“收编”。上海、深圳企业年金中心面临转型。
2006-9-6,在中国保监会首次对外发布的《2005中国保险市场年报》(下称《年报》)显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已于去年开始启动,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主要组织形式的保险资产管理基本运行框架已初步确立。《年报》显示,2005年保险投资管理的集中化、专业化改革继续推进,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主要组织形式的保险资产管理基本运行框架初步确立。与此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已开始启动。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扩大资产管理范围”,从而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2006年全国保险资产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今年保监会将在开展第三方资产委托试点等方面制定新措施,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的集中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建设。李克穆认为,这些政策的出台,将对保险业长远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产生深远影响。
10.11,日前,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一则通告。这篇名为《关于广东省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成立的通告》称,自发布之日起,广东省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可接洽并受理省内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年金管理业务。受到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学术科研人员质疑。昨日下午,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悄然将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成立的通告撤下。
10.11,专家建议,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应该在企业年金制度中选择委托人或受托人角色参与帮助职工行使正当权利的困难,代表职工的利益参与管理和运营,这也是保证企业年金制度正当运转的必要环节。工会组织应该代表职工对企业年金的缴费条件、发放标准、权益归属与企业代表以及其他各方管理主体进行沟通,发挥其民主沟通作用的优势。
10.11,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强调,企业年金运行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监管的真空或者重复监管,监管部门重在监督取得资格的机构依规运作,而不是拼争市场利益。
10.13, 21世纪经济报道:三环节厘定年金征税 国税总局欲推EET模式。企业缴费到个人账户环节,不征个税;年金投资所得分配进入个人账户后,暂缓征收个税;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时,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一份来自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的资料显示,国税总局将提供政策导向指引,并可能出台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年金采用EET方式征税。EET征税模式,即对雇主和雇员向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以及年金的投资收益免税,但对雇员退休后从企业年金中领取的养老金征税。
国税总局人士称,对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我国实行“三免”政策,即对企业和个人缴费环节、运营环节和领取环节均免征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而对企业年金则只对企业在标准内的缴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其余无他。目前争议主要在于,缴费、投资运营和领取三大环节,在哪个环节征税、如何征税,才能既做到鼓励和规范企业年金的设立及运作,又有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避免经济性重复征税。此外,企业年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时,是否确认为个人当期收入?如果确认,所得的性质是财产转让所得、利息或股息所得,还是经营所得?“不同的所得性质将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他说,在企业年金的领取环节上也同样面临上述问题,还需与基本养老金税收政策相协调,解决双重征税的模式等。
来自国税总局的资料显示,针对上述税前列支、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国税总局的初步想法是,将企业年金的受托人定义为纳税义务人,履行各项纳税义务,包括实体义务和程序义务。而企业和个人支付的年金缴费,原则上应当可以在所得税前据实列支,但为了避免企业或个人利用企业年金计划避税,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必须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和标准。如个人缴费部分的税前扣除额可定为400元/月,以后可根据收入水平的提高相应调整。对于投资管理人运用年金投资的投资收益,国税总局的初步设想是,免征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但因受托从事企业年金投资活动而获得管理费(含代理费、佣金、手续费)等,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10-20讯,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年会上透露,今年前8个月,保险公司负责运作的企业年金收益率高达4.5%.另外陈文辉还表示,保险公司也有望为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服务。但在2004年,企业年金实行商业化改革,确定了企业年金托管人及相关运作规范。目前,共有8家保险公司获得了10个企业年金管理人资格。“其实,商业保险公司在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运作更有效率。”陈文辉例说,以前当地政府把绝大部分资金存在银行,投资收益率不到2%.相比之下,2005年保险公司负责
的企业年金商业化运作收益率达到了4%,今年前8个月收益率为4.5%。
10月24日讯,集合企业年金阳谋小企业,劳社部倾向统一受托。由于集合计划的进入门槛较低,可以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有助于迅速启动企业年金市场。如果没有集合计划,可能很多中小客户无法建立或实施企业年金计划。两种模式之争包括“统一的受托管理”(下称“统一受托”)模式与“统一的投资管理”(下称“统一投资”)模式。根据目前的企业年金制度,企业作为委托人,以信托方式通过受托人,协调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为企业提供“一揽子”年金服务。“统一受托”实际上就是前端集合,即多家企业的年金资金都交给同一个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再去进行运行、管理。而“统一投资”则是后端集合,即不同的受托人把其年金资金都投资到一个投资组合或某一基金。
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我国企业年金发展情况概述”显示,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势头良好,上半年新增年金计划260个,年金积累基金增加110多亿元。发改委的报告显示,从覆盖范围来看,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2.4万个,参加职工924万人,占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7.04%。从替代率来看,我国企业年金的替代率约为5%,而不少国家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一般达到20%-30%。从发展结构来看,企业年金在经济效益好的行业尤其是几大垄断行业发展较快。2004年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超亿元的行业全部集中在电力、石化、石油和电信等行业。此外,一些内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年金甚至还没有启动;国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比例明显高于民营企业。报告还指出,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在运营机制、监管机制、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企业年金运营管理体制的认识不一,二是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部门协调机制,三是缺乏统一、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年金的认识不到位也限制了其发展。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较高的收费率,挤占了企业年金发展的空间。据保监会预测,到2010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将达10000亿元。世界银行则预测,至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约15万亿元,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
11月16日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参与企业年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机构在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包括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的办理程序和日常资金管理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要按照“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分别开立银行帐户;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则需开立“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
12月04日讯,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孙杰指出:“养老金是中国基金业最具潜力和最大的市场之一”,这已经逐渐成为国内基金业的共识。在12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中,把养老金市场培育作为本次论坛首个专设的议题,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孙杰主持了会议。会议提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要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二是要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三是要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实养老金政策的精神,认真研究如何实现养老金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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