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09日中国证券报发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所郑秉文、黄念署名文章《DB型企业年金担保教训深刻》。文章指出:DB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DB计划”)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风险就是雇主破产风险,雇主破产必然伴随着计划终止,如果计划没有足够的资产积累,计划终止时对雇员的退休待遇承诺就无法兑现,雇员就会丧失多年甚至毕生辛勤工作积累的既得退休待遇,很多雇员可能陷入既失去工作,又失去养老金的境遇。英美法系国家在经历了一系列企业破产导致雇员退休待遇惨遭损失的沉痛事件后,出台了针对企业年金偿付能力的筹资法规,规定对DB计划债务要有最低限度的资产积累。雇主必须根据待遇公式估算计划养老金债务,并向计划缴费形成信托养老基金,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增值,到雇员退休后从养老基金中向雇员支付承诺的退休待遇。DB计划担保往往是由政府提供,是公共性质而非私人市场性质的。然而,正如其他公共产品难以避免公共地悲剧一样,企业年金公共担保制度也难逃此厄运,而且保险制度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公共担保制度下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DB计划的风险和不可持续性,更是会给担保制度造成巨大风险和巨额财政亏空。
《中国证券期货》2006年第10期发表曾欣、肖涛署名文章《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国际经验》。文章指出:要借鉴国外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经验:投资工具多样化、注重资产配置,采取分散化投资、投资监管模式的选取会影响投资收益、强调投资的风险管理。我国应该:逐步放宽对投资工具的限制、拓宽投资渠道、开发多样化的企业年金投资产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10.09,证券时报发布何伟署名作品:《地方社保,别打年金运营主意》,文中指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简称34号文),34号文再次明确解除了社保经办机构在年金管理中的“出租车司机”和“交警”双重角色,而只允许其作为企业年金的监管者———“交警”行使其职能。社保机构将完全退出年金运营,地方社保机构的下属事业单位,在没有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前提下介入年金运营属于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对广大企业年金计划参与人极不负责任的做法。
10月09日中国企业报发表彭兴庭署名文章《香港强积金对内地企业年金的启示》。文章指出:在香港,积金局只是一个监管单位,强积金的管理和运行均由受托公司操作。据统计,截至2004年,香港强积金核准受托人就已多达19家,注册有48个强积金计划、144个集成信托计划。这种赋予香港市民的选择权,不但可以分散投资风险,也能取得比较理想的回报,促进市场的优胜劣汰。不可否认,香港强积金制度在一些细节上仍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在方向和根本的模式上,香港为内地的企业年金指明了改革的方向。
10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毛晓佟署名文章《企业年金管理该托付给谁》。文章指出:企业该如何选择受托模式呢?这主要取决于哪一种模式更具备实现年金受托人职责的能力和质量。受托人在整个企业年金的构架中处于决策中心的位置,这就对受托人的具体技能和经验,以及在年金事务中的具体投入有较高的要求。企业在决定受托模式时,首先应充分分析其年金计划的特质和目标,并了解达成这些目标所需要的资源和能力。在此基础上,企业要从下列多个方面来考虑受托模式:受托人的相关经验和互补性、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成本等。外部顾问在年金受托中常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年金历史的有限,无论是理事会还是法人受托机构都很难在短时间内具备全方位的年金运作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雇用一个外部的专业咨询机构担任顾问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两种受托模式在专业水平上的不足,完善受托人资源的互补性。
10月19日《上海证券报》发表清华大学姜岩署名文章《如何破除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瓶颈”》。文章指出:企业年金市场和企业年金制度两者之间的协调有了一定距离,近期的企业年金市场发展陷入“瓶颈”状态。为此,作者经过多方的调研与分析,提出了整合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制定受托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和建立日常协调监管机制等对策和建议。
10月31日,中国养老金网发表企业年金专家曾庆五教授署名文章《在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下建立多样化的补充养老保障体系》。文章详细分析了对建立补充养老计划的各种税收优惠给雇主和雇员经济上带来的好处,以及由此给政府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通过权衡得失说明政府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建立补充养老计划是一个好的选择。借鉴国外成熟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设计,说明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需考虑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在补充养老计划缴费、基金投资运作和待遇支付各环节的具体政策设计中应考虑的问题。介绍了国外补充养老计划的各种运作模式和计划类型,以及它们对市场需要的适应性。从行政规定过多和税收优惠激励不足说明了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我国应该通过税优政策引导,建立多样化的补充养老保障体系。
2006年11月18日,应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之邀,中国养老金网企业年金专家杨老金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为平安北分数百名员工,进行了半天的企业年金实务培训。杨老金先生对企业年金市场的现实机会和长远机会的高度评估,对参加培训人员是极大的鼓舞。其有效的市场营销方法,是对受训人员极大的务实的帮助。
11月24日讯,在近日举行的“2006年安联集团全球养老金市场国际研讨会”上,来自安联集团的专家提出,负债导向投资是一种尤其适合企业年金运作的投资方针,对负债的特性加以整合后,实行整合的资产负债管理,企业年金的投资目标可以概括为养老金负债的“筹资成本节约”。目前在70多个国家经营养老保险业的安联集团却是全球养老保险的专家,截止到今年2季度末其管理着1.23万亿欧元资产。本次研讨会由安联集团、德国风险实验室和国联安基金共同主办。在会上,与会专家就企业年金的国际发展趋势、养老保险体系的挑战和投资方案等主题交流了观点。
11-24《中国劳动保障报》发表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大同超高压供电公司刘桂青署名文章《职工是企业年金的最终受益者》。文章指出:企业年金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日趋成熟和完善的情况下,进一步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现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制度,确实保障和提高企业职工(离)退休后收入水平的重大社会保障举措。
11月30日,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正阳副总经理赴巴黎参加了2006年欧洲年金管理和投资运作论坛(IPE AWARDS 2006),并作为亚洲的唯一代表,发表题为《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和太平实践》的专题演讲。他的发言引起与会代表的热烈反响。此次大会显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具潜力的企业年金市场,正在引起全世界金融界的高度关注。IPE AWARDS是世界级的大型国际年金年会,于2001年由欧洲年金管理和投资运作组织发起,每年召开一次,论坛汇集专业的企业年金机构,设置若干奖项,旨在表彰那些在养老金基金管理和运作方面富有创造性以及为开拓企业年金市场做出巨大贡献的企业。该会议不仅为欧洲企业年金市场管理设定了行业标准,而且已成为世界年金产业的标志性会议。
11月3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褚福灵署名文章《补充养老保险为何受冷落》,文章指出制度缺陷成为补充养老保险推广慢的主要制约原因。为了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在年金制度中应当充分体现保障企业年金受益人利益的原则。受益人是企业年金事业发展的动力,也是最脆弱、最容易受伤害的群体,因此各国都将保护受益人利益作为核心原则。我国信用意识还比较欠缺,金融市场体系不够健全,更要通过完善法规、加强监管、信息披露、畅通投诉渠道等措施,强化对受益人利益的保护。尤其要改变现行制度中让受益人全部承担市场风险的规定,以便形成各个企业年金当事人共担风险的机制,进而促进企业年金的良性发展。
12月04日讯,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高良玉发出呼吁“我们呼吁年金投资的范围能拓宽一些,让企业年金能更多地分享资本市场的机遇。”美国普信集团副总裁林羿博士从海外的角度介绍了提高养老金收益的做法,受到了国内基金人士的普遍关注。他介绍说,美国于2006年8月17日签署的《2006年养老金保护法》加强了对大众投资者进行投资教育的要求,同时明确规定计划受托管理人可选用生命周期基金或生活方式基金作为计划的自动投资选择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401K养老金计划对股票基金的投资,从而进一步推动美国养老基金、共同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多赢局面。在论坛上,业内人士高兴地注意到有关部门已经开始重视年金投资范围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向此次基金论坛提交的报告中,提出了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投资管理建议,即“在坚持股权类投资的原则上,尽快出台投资管理细则,使投资比例的限制规定更趋合理与灵活。”
12.04讯,普信全球投资服务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Todd Ruppert:现阶段中国基金规模和1978年美国的基金业差不多,美国基金业在401K计划出现以后的基金份额增长曲线斜率很高,相信未来共同基金在中国也能发展到美国的这个层次。经过25年的发展,目前美国401K计划渗透率达到48%,总市值达10万亿美金。在美国参加401K计划的家庭数目是5400万户,其中60%购买的第一份401K计划都是通过企业购买。为了促使企业不断参保,中国最近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有很多与美国401K计划相似。
12.04讯,来自比利时的富通基金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Peter De Proft表示,在伦敦,很多人寿产品的交易非常活跃,在中国可以考虑结合人寿产品来推出基金衍生产品,相信会有许多机构投资者非常感兴趣。在比利时,有八成的员工对自己退休后需要多少养老金估计不足,他们都需要养老金计划进行补充养老。欧盟养老金市场需要更高的透明度,增强养老金信息披露内容。
12月7日《中国养老金网》发表何伟、汤剑署名文章《联合企业年金计划——中小企业的“HR”法宝》,文章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对人才的竞争。由于资金、规模、知名度等方面的劣势,中小企业在与国内大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人才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通过建立联合企业年金计划将有助于完善其内部薪酬福利结构,并起到吸引、激励和留住员工的作用。
12月10日《中国养老金网》发表何伟、汤剑署名文章《企业年金运营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及其防范》,文章通过分析企业年金运营过程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及表现形式,并借鉴国外防范企业年金运营过程中的道德风险的成功经验,认为设置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让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承担一部分收益风险、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完备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和充分发挥企业年金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将有助于防范我国企业年金运营过程中的道德风险。
12月18日路透集团昨天宣布在中国推出一个新的基准指数———路透中国年金指数-2(RCPI-2),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适应中国资本市场自由化的发展。路透中国年金指数-2将为衡量不含股票投资的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业绩提供基准。新推出的指数较现有的中国年金指数-1(RCPI-1)更为保守,形成互补。根据各自的投资风格,年金计划出资人、托管人或投资经理将有两个可供选择的指数作为参考基准。两个指数都将每日更新。路透中国年金指数-1(RCPI-1)于2006年3月31日推出,是首个衡量中国企业年金的投资业绩的基准指数。预计未来5年,现已超过100亿美元规模的企业年金市场将呈指数级增长,达到1000亿美元。路透(亚洲)董事总经理洪纪元(Alex Hungate)表示:“为了推动这一发展,路透将继续为中国这个全球规模最大的、有着巨大增长潜力的年金市场提供新的行业基准指数,以满足不同投资选择的要求。”
12-18《上海证券报》发表郑秉文教授署名文章《企业年金运营模式潜藏巨大结构性风险》。文章指出在2004年之前,我国企业年金的营运模式有这样几种:第一是“经办模式”,第二是“自办模式”,第三是“保险公司模式”,第四是深圳的“蛇口模式”。从目前看,这四种模式风险俱在,只是“源头不一,形式各异”而已。“经办模式”法人治理结构缺陷必将导致违规操作。企业年金“经办模式”的弊端在于,作为政府附属物的任何基金(包括社会医疗、工伤等保险资金,还包括住房公积金等)都很难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尤其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没有法人治理结构的基金必受公权的影响和操纵。在即使已经建立起良好治理结构的发达国家政府控制型企业年金中,也同样存在着公权侵害的腐败问题。同时,“经办模式”导致社会利益冲突、投资效率低下等其他严重问题。
12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表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李曜、袁争光署名文章《美国CaLPERS基金运作机制及对我国企业年金的借鉴》。文章研究了美国最大的公共养老基金——加利福尼亚州公共雇员养老基金(CalPERS)的运作机制,包括治理模式、参与公司治理以及投资组合构成等,分析了CalPERS的改革动向及其含义,提出了强化我国企业年金理事会职责,改革企业年金理事会成员构成、引入外部独立理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投资组合多样化等政策主张。
12月27日《上海证券报》发表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市场策略经理付强博士署名文章《发展企业年金市场需要新思路》。文章指出:应借鉴美国401(k)计划发展25年的成功经验,来加快发展我国的企业年金市场。政府与市场力量并重。在我国特殊国情下,特别是我国企业年金处在萌芽初生阶段,政府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政府铺就的基本制度架构就是该事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它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该事业发展的速度和路径。
12月26日《证券日报》发表郑秉文、杨老金署名文章:《年金当务之急:存量需转型、增量需创新》。文章指出:2004年以来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布了一系列企业年金管理的政策法规。所谓企业年金存量,即指这些企业年金政策法规颁布实施以前所建立和积累的企业年金。由于三种存量企业年金营运模式性质的不同,应采取三种不同的转型方法尽快予以过渡,以避免上海社保案的发生。所谓企业年金增量,是按照这些新的企业年金政策法规建立和积累的企业年金。创新主要指制度创新、监管创新、运营管理创新和投资重新。企业年金存量的转型与增量的创新是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两大主题。
12月28《中国证券报》发表郑秉文教授署名文章《市场应把企业年金接过来》。文章指出国家应把企业年金交出去,市场应将其接过来,原有企业年金的政府经办模式是导致腐败的制度根源。
《首席财务官》2006年12月号发表中国养老金网企业年金专家杨老金、邹照洪署名文章:《企业年金存量市场化转型策略》。文章指出中国自1991年开始试验企业保持养老保险,到2004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之前,全国2万多家企业建立的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积累了近千亿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存量,即指这部分企业年金。2006年8月,上海惊爆“社保大案”,30多亿上海企业年金基金被“违规拆借”,引起了各级监管部门、企业、运营机构的高度重视。到2007年底之前,所有存量企业年金基金,都必须按照2004年以来制订的企业年金政策法规进行市场化转型。存量企业年金的转型方向是:依法建立信托原则和分权制衡原则的企业年金治理结构。地方政府经办的企业年金、企业行业经办的企业年金、商业补充养老保险转型为合规企业年金,可以根据不同的特点、背景采取不同的合法而科学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