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
2006-7-11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给职工办理企业年金的程序。
该通知中规定,要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首先要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拟定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并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形成拟报备案的企业年金方案。
该方案随后须报送到单位注册(或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中央所属在京企业,由集团公司统一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另外,单位可按方案中的规定,与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签订受托管理合同。而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及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同时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江西省出台贯彻企业年金的实施意见
2006-7-12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企业年金制度,规范企业年金管理,促进企业年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凡已参加我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原事业单位,均可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建立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试点企业,其企业缴费的企业年金在上年度工资总额十二分之一以内部分,可从成本费用中列支,在税前扣除。
此外,《实施意见》对企业年金方案制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基金和账户管理、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受托管理机构、委托管理、经办机构职责履行、中介服务机构、风险控制、信息报告以及基金监管都作了明确规定。
3、沈阳市
70家沈企实行企业年金,职工退休后养老钱领双份
2006-7-12沈阳已有70家左右的企业实行了企业年金制,这些企业多是在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进行的备案。
4、重庆国企不得擅自建立企业年金
2006-7-24市属重点国企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建立企业年金。昨日,记者获悉,市国资委强调,企业年金方案在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之前,必须经市国资委审批,否则,市国资委将严肃查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云南省内参与年金企业共35家位居全国之首
2006-7-25 云南日报讯 自2004年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即开始推行企业年金,截至目前全省已参加的企业35家,正在办理的有3家。据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介绍,云南省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位居全国之首。
据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朱蕊介绍,云南省目前参加企业年金的38家企业,均为省属企业,暂无民企加入。据悉,针对民企以上特点,昆明市总工会正在尝试建立一个行业集体协商机构,为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解决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朱蕊表示,下一步还将在全省16个州市中选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逐步推进。
6、吉林省补发企业退休金,224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
2006-7-27消息: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了一串好消息。目前,全省已有224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还有25户企业与金融机构达成建立企业年金的初步意向。全省力争年内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达到350户左右。
7、天津市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保体系
2006-7-28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航道局签订了天津市标准企业年金第一单。中国工商银行将作为该企业年金计划的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副市长崔津渡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崔津渡对三方合作协议的签订表示祝贺,并且指出企业年金作为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经济与社会管理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天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十分重视本市企业年金的发展。此次天津市第一单标准企业年金合作协议的签订,为本市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开了个好头,提供了宝贵经验。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发展企业年金创造良好的条件。
8、广州市
2006-7-31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昨日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由平安养老险公司受托管理900余万元企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涉及500多名员工,年金供款全部由企业承担并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员工不需缴费。“首次供款900余万元,此后每年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供款。企业效应不好的时候,亦可减小供款,或者停止供款。”林称。在此之前,广州航道局亦和平安养老险公司签下1200万元企业年金。随着企业年金市场开闸,广州企业开始纷纷试水企业年金。
9、合肥将试点“第二养老险”
2006-8-4 在合肥市政府日前召开的第68次常务会议上,该市有关部门已就贯彻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实行情况进行了汇报,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要求,合肥市即将启动企业年金制度试点。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合肥市部分企业比如江汽集团、合肥叉车集团等企业,具备了推行企业年金的条件,但最终是否选择这些企业试点尚不明确。
10、厦门再现两笔企业年金
2006-8-8 厦门再现两笔企业年金,分别是厦门卷烟厂和厦门烟草进出口有限公司,近1300名职工全部参保,首期企业年金达到3000万元,成为中国人寿和太保寿险承保企业年金全国第一单。
11、市长听政推动青岛企业年金发展
2006年8月10日下午,青岛市分管金融保险工作的副市长张锐,亲自组织市经委、保监局、社保局、国税和地税等部门领导,青岛市代表性品牌企业、保险公司、银行等召开全市企业年金试点工作座谈会,了解企业年金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
张副市长一一听取意见并现场做了工作指示,要求有关监管部门积极想办法解决。表明了政府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决心和态度,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关部门可以组织人员到企业年金发展较好的城市进行取经,活学活用,加快青岛市的企业年金步伐。金融企业也可以献计献策,几方合力,共同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和谐社会,实现国家、企业、员工的共同发展。
12、皖省属企业年金制指导意见出台
2006年08月15日省国资委昨日发布文件,对省属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同时强调兼顾新、老离退休人员福利保障水平。
省国资委昨日公布的文件显示,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比例应相匹配。企业缴费原则以上年实发工资为基数,参照当地城市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最高不得超过3倍,避免互相攀比。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要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项目支出。凡是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应兼顾新、老离退休人员福利保障水平。
13、贵州文化企业可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2006-8-1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转制后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并通过企业年金妥善解决转制后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水平衔接问题。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14、辽宁省直企业年金管理动态
2006-8-24 辽宁省保险工作会议上透露,目前全省已经有80多户企业按照规定建立了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2004年省社保局已将60户省直企业积存的1840万元企业年金移交太平人寿管理,收益率从2004年的3.8%,上升到2005年的4%
15、西藏自治区确定企业年金计划和税优框架
2006 -8-28 西藏自治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企业应按《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3号)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的管理要严格按“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四个法定程序进行,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在职工工资总额4%~6%以内的部分,以及职工个人缴费在4%~6%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未按法定管理程序提取和建立企业年金的,其提取的年金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办年金须先拟草案 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16、北京朝阳区企业年金备案工作正式启动
2006-9-13 朝阳区7月份成立了企业年金备案部门,并由专人负责,除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外,同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和企业申报流程。7月25日,朝阳区受理了第一家申请企业年金方案备案企业“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的材料,我们对报送方案认真分析研究,多次就有关条款与企业沟通,经过认真审核,8月7日发出朝阳区第一份企业年金备案复函,这标志着企业年金备案工作在朝阳区正式启动。
17、湖南长沙鼓励发展企业年金
2006-9-20 日前,长沙市出台政策,为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长沙市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列入企业成本,在税前列支。
18、15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已在天津登记备案
2006-9-28 为规范发展天津市企业年金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告》和天津市《关于报送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情况材料的通知》要求,经劳动保障部认定的15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已在天津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在津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现将第一批履行登记备案的15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一、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1家: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7家: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4家: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四、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3家: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天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税收优惠比例8%
2006-9-28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天津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意见》,对本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本市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缴纳的费用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8%以内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企业年金方案未经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备案的,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意见》确定本市加快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完善本市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多层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截至目前,本市已有154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参加职工13.9万人,积累基金近5.2亿元。
2006-9-28 日前,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联合发布《天津市贯彻〈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就本市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作出严格规定。
2006-9-29 日前,记者从市劳动就业办了解到,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企业年金制度试点工作。